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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27011649171W/2025-007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文  号 扎政字〔2025〕136号
成文日期 2025-09-16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7011649171W/2025-0072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文  号 扎政字〔2025〕136号
成文日期 2025-09-16
公文时效 有效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扎鲁特旗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16 11:09

信息来源: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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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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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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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政府、各国有农牧场、旗直部门,驻扎中区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服务功能,切实推动我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现将《扎鲁特旗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2025916


扎鲁特旗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增强我旗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和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根据“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23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考核重要性

开展县域生态考核是检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考核结果关系到我旗生态环境建设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上级今后对我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正常拨付和成果奖励。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各单位报送的数据应真实、有效、准确,对报送的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考核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考核范围、指标体系

(一)考核范围。依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名单》,我旗全境均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范围之内。

(二)指标体系。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23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对涉及我旗的考核指标进行认真汇总,如实填报,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三、职责分工

旗政府办:负责我旗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工作的保障指导,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并对各部门的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认定。负责自查报告审核把关上报。

旗财政局:负责填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拨付凭证,提供本年度经旗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预算支出凭证。保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经费。

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面积、耕地和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部分)、土地调查地类数据信息等指标的核算填报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落实情况及受保护区域信息,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实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修复、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基本情况富的设计可研方案、资金投入、实施位置、内容、工程期限、竣工验收材料等)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督工作,并组织进行现场核查。负责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监管执法情况,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污染物减排、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汇总各单位填报的数据指标证明材料、污染源监测数据等,全面负责编写上报自查报告。

旗水务局:负责提供水域湿地面积等指标数据的核算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负责本年度实施的生态保护创建、生态保护修复、河湖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信息(水保)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可研方案、资金投入、实施位置、内容、工程期限、竣工验收材料等)。

旗林局:负责提供林地面积、沙化土地面积草地面积等指标数据的核算并提供证明材料。负责提供全旗自然保护地相关数据材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实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可研方案、资金投入、实施位置、工程期限、竣工验收等)。

农牧局:负责提供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台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化肥施用量、施用强度和利用率等指标证明材料,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评价年完成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验收材料,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实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可研方案、资金投入、实施位置、内容、工程期限、竣工验收等)。

旗民政局:负责提供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的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

旗住建局:负责提供污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覆盖率,覆盖面积和建成区面积污水处理厂运行、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监测报告等资料和年度污水排放总量、收集量、处理量数据,以及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泥产生量数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核算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指标数据并提供证明材料。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提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数据证明材料。统计核算本年度全旗建成区生活垃圾清运量、无害化处理量数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核算无害化处理率;提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收集处理等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记录及周边环境定期监测记录等。

旗发改负责提供上级正式公布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文件等

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提供县域关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情况和对现有企业淘汰或升级改造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

旗气象局:负责提供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的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

各苏木镇负责提供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任务,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材料。开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证明材料(主要为拉运协议),苏木镇驻地生活污水是否通过管网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证明材料,提供各苏木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转运记录、相关处理设施(转运站、车辆等)建设立项文件、图片资料;提供各苏木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立项文件、图片资料等。

四、工作安排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做好统计数据、文字说明、照片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并将数据指标及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办公室(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办公室按要求将季度、年度生态考核相关数据指标及证明材料录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填报软件,将填报软件生成并导出的数据包。并在指定期限内上2025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材料(电子版)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沟通衔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探索建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一工作部署。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和财政局要加强合作,统一部署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环境质量监测、监测能力建设以及相关工作的开展,并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年度预算。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做好数据采集与填报、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

(三)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能分工,认真组织自查工作,注意填报数据的时间范围,保证数据填报规范性、可靠性及报送材料完整性,要特别注意提供数据的一致性与逻辑性。自查报告中的数据指标汇总表里填报的每一项数据必须具有相应的数据证明材料,对于无法收集或获取的数据,需说明原因。

(四)严格质量控制。要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要加强审核把关,监督管理,逐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

(五)时间及报送工作要求。20251025日前,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选派专人负责做好统计数据、文字说明、照片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数据指标及证明资料报送至旗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209室,联系人:那顺乌日塔,联系电话:13604756404)。

附件:扎鲁特旗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专班

附件:

扎鲁特旗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考核工作专班

长:于海宝      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白斯日古楞    旗政府副主任

于海龙        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局长

    员:王晓明        旗财政局副局长

张和平        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副局长

胡长水        旗发改委副主任

丁彦欣        旗水务局副局长

          旗林局副局长

秦曙光        旗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白朝格图那仁  农牧局副局长

刘佰玉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旗住建局副局长(挂职)

李立文        旗民政局副局长

王金山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文博        旗气象局气象台台

各苏木镇场主要负责人

考核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办公室主任:张和平(兼),工作人员:那顺乌日塔;联系电话:1360475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