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5-09 14:36
信息来源:
扎鲁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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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旗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旗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旗政府委托代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草案。组织拟订全旗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负责全旗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全旗煤炭资源;执行有关能源行业标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管工作。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评估督导和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全旗宏观经济应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上级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扎鲁特旗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拟订全旗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旗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协调推进全旗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提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
(五)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对接全市“一带一路”项目建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旗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争取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全旗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地区经济开发、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等政策项目。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旗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意见。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扎鲁特旗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配合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储备总体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旗重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监管,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旗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旗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粮食质量标准。
(十五)完成扎鲁特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秘书、保 密机要、档案、党建、宣传、纪检、意识形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 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等工 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组 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党员 教育、廉政教育、意识形态等活动;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二)能源股。拟定全旗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发展战略决策,做好综合协 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全旗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电网发展布局和开发规划管理工作;协调解决 能源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监管石油、天然气、 煤炭、电力等行业,协调做好煤炭、石油、天然气、火电、风电、光伏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审批权限审核、汇总、上报。
(三)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 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全旗粮食和物资 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和物资流通规划、地方储备粮计划;组 织指导全旗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保管和销售;监测全旗粮食 和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和物资流通宏观调控的具 体工作;依法组织对粮食和物资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 调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负责全旗粮食和物资流通的统计汇总工作。
(四)金融和社会信用股。做好全旗发展规划和财税政策的 统筹协调;参与研究全旗财政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 拟定全旗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金融、流通、经济体 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信用统计分析以及信用交流、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五)国民经济综合股。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旗经济 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分析全旗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全旗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宏观经济信息的收 集、整理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六)国防动员综合协调股。宣传贯彻国防动员等法律 法规。统筹制定全旗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工作。负 责落实国防动员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国防动员行政执法监督 检查等工作。协调相关地方单位制定本领域国防动员方案预案。统筹协调全旗国民经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信息、新域新质等领域动员准备和组织实施,督导国防动员落实。协调落实国防动员需求对接、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等工作。负责全旗民防空实力统计工作。协调开展国防动员平战转换配合组织人民政装动员工作。承担旗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关会议筹备、业务协调、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国防动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能。
( 七 )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应用国家重大项目库和内蒙古 自治区投资项目汇总分析系统,监测研判全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 资状况及运行态势;编制全旗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有关投 资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投资方向,检查监督投资情况;审核城镇 建设和垦区配套重点建设项目,对口编制上报中央和自治区补助 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全旗机场、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项目推进工作。
(八)产业发展股。负责提出推进全旗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工业、服务 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监测分析重 点产业运行状况,研究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高技术 产业发展动态,组织拟定全旗高新技术产业规划;组织拟定全旗 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 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九)地区经济股。组织拟定全旗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协助落实全旗经济规划和经济政策的衔接,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优惠政策支持,指导和支持产业结构调整;负责衔接与京津冀、东北地区等建立对口帮扶友好关系; 提出全旗利用外资、优化外资结构目标和措施;编制实施贫困地 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负责贯彻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方针、政策。
(十)农牧区经济和生态股。监测分析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 区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移民等发展 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申报农业、林业、水利、移民等中央和 自治区预算内项目;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建设。
(十一)社会发展股。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提出全 旗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旗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综合 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平衡卫生计生、教育体 育、文化旅游、民政、就业等发展规划;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 布局建议,申报落实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综合研判 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发展趋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二)价格收费管理股。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拟定由扎鲁特旗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三)价格成本监审股。落实通辽市价格成本调查审查工作政策和制度。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价格成本调查任务,按法定权限监审扎鲁特旗定价成本。
(十四)国防动员工程建设管理股。组织协调旗国防动员 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检查指导全旗国防动员项目建设和 维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旗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核以及 建设、维护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 平战转换。管理全旗人民防空防护工程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作。
办公地址: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办公综合楼1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475-7222733
负 责 人:林宏青
三、所属单位
(一)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协助委机关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协助委机关做好重点项目监测、调度、运行分析等辅助性工作。
3.协助委机关做好全旗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状况监测,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情况等辅助性工作。
4.承担全旗社会信用统计分析以及信用交流、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5.完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强
办公地点: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办公综合楼1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475-7222733
(二)扎鲁特旗价格认证中心:
主要职责
1.协助委机关统筹全旗价格认定工作
2.承担有关部门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3.配合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4.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5.完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艳红
办公地点: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办公综合楼1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475-722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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