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22 14:35
信息来源:
扎鲁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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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交通规划建设、运输服务、管理维护、安全应急、行政执法、行业监督监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执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旗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管理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和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等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旗公路水路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监督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负责地方铁路、民航的行业管理,拟订全旗铁路、民航相关规划、政策、制度等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旗地方铁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民用机场建设管理,协调民航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铁路、民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
(八)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全旗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九)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十)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二)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负责机关行政工作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综合治理、政务督办、政务档案管理。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和办公场所运行维护、内保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机关公用经费管理。
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相关科技项目计划,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行业产品质量和计量认证管理工作。组织政策调查研究,承担改革协调工作。监督指导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二)党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旗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指导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干部监督、培训教育、人员调配、人事档案、工资社保、年度考核、离退休等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相关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建设养护规划管理股。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行业审查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信用评价等工作。承办交通运输公路水路技术管理日常工作。监督指导系统内各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公路养护、路政、收费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承担县乡村公路调度、抢险救灾统筹工作。负责公路收费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四)运输管理与审批股。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管理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监督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救助打捞等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拟订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建设投融资措施办法,承担扎鲁特旗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收费公路债券发行建议,防范和化解相关政府性债务风险。承担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政府采购、信贷、利用外资等工作。承担相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股(交通备战股、铁路民航股)。负责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交通战备相关工作。拟订扎鲁特旗铁路、民航相关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综合分析全旗铁路、民航发展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旗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牵头健全完善铁路、民航建设协调机制,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和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负责铁路、民航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监督指导权限内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权限内民用机场建设管理,协调民航有关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办公地址:扎鲁特旗鲁北镇河北新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475--7223151
负责人: 占 柱
三、所属单位
(一)扎鲁特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三)负责全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旗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等方面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旗农村公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六)参与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协助交通运输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交通运输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执法大队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卷、票据管理工作;负责保密、会务、车辆、文电、安全生产、信访投诉、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年度预算决算、财务审核、社会保障、公积金申报及变更、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一中队。负责乌力吉木仁苏木、查布嘎图苏木、嘎达苏种畜场、鲁北镇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二中队。负责道老杜苏木、前德门苏木、黄花山镇、嘎亥图镇、乌额格其牧场、乌额格其苏木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三中队。负责乌兰哈达苏木、阿日昆都楞镇、巴雅尔图胡硕镇、格日朝鲁苏木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四中队。负责香山镇、巴彦塔拉苏木、乌日根塔拉农场、巨日合镇、香山农场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五中队。负责扎哈淖尔产业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白洪君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鲁北镇河北新区交通运输局大楼7楼
办公电话:0475-7228002
(二)扎鲁特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和重大风险项目评估、信用评价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2.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宣传、 生态环保、信访维稳、信息咨询、交通运输行业党建、人事档案行政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3.承担全旗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和应急处置行政辅助性工作。
4.承担全旗农村公路网络安全、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信息调查相关服务工作。
5.承担全旗农村公路技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项目实施和标准化建设等服务性工作。
6. 完成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童晶磊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鲁北镇河北新区交通运输局大楼5楼
办公电话:0475-7234933
(三)扎鲁特旗地方道路养护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县级公路和桥梁的养护维修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参与全旗乡村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工作。
3.承担全旗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工作。
4.负责全旗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维修技术支撑工作。
5.完成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任金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鲁北镇河北新区交通运输局大楼8楼
办公电话:0475-722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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