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扎鲁特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客户端 支持IPV6
扎鲁特旗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8-01 14:29

信息来源:

扎鲁特旗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4-08-01 14:29


信息来源:

扎鲁特旗



分享到:

扎鲁特旗统计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扎鲁特旗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定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旗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旗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组织实施全旗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旗情旗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旗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旗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七)负责对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配合市统计局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负责拟定全旗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旗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旗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组织制定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群团、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公务接待、保密管理、会务组织、机关文秘、档案、制定机关规章制度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督办等;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旗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负责统计对外宣传、网络信息发布,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承担旗委、旗政府考核中的经济指标监测工作;负责全旗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编制全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分析研究;开展“三新”经济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三)投资工业与能源环境统计股。负责全旗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负责全旗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全旗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四)农牧业与服务业股。指导实施全旗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旗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负责县卡、乡卡、村卡统计任务;指导实施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和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指导实施全旗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行业发展变化、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业态与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软件业、互联网经济统计调查;建立、管理和维护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数据库;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五)法规股。法规股负责实施全旗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管理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及人员培训;建立统计违法举报机制,负责受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负责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工作,归档管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起草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规划,承担机关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和统计信用建设工作;协同其他职能机构拟制全旗地方性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指导部门和苏木镇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大楼二楼西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负责人:苑飞宇   

办公电话:0475-7222280

三、所属单位

(一)扎鲁特旗统计调查中心  

1.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城镇社会经济情况的专项调查分析等工作;

2)承担城乡住户收支调查、全旗城镇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市场预测工作,为旗委、旗政府提供统计数据;

3)承担劳动力调查等国家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等专项调查工作;及时报告本地区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信息。

    4)承担全旗粮食作物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播种面积产量调查工作;及国家抽样调查工作。

5)完成扎鲁特旗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住户收支调查股。承担原国家调查股的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业务。

2)农业及专项调查股。承担原城镇经济调查股,农村经济调查股,及原国家调查股中的住户调查以外的工作。

办公地址: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大楼二楼西侧   

办公电话:0475-723607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刘宝泉

(二)扎鲁特旗统计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国家在我旗进行的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承担通辽市和扎鲁特旗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工作;承担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发布等工作;承担全旗普查资料的整理和编辑等工作;承担全旗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统筹规范企业入库申报相关工作;完成扎鲁特旗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大楼二楼西侧  

办公电话:0475-723608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负责人:温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