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19 09:05
信息来源:
扎鲁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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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全旗营商环境和信用环境,加强诚信模范典型挖掘,开展争当“诚信之星”活动。
扎鲁特旗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报。
(一)企业争当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在扎鲁特旗注册纳税的企业,经营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2.合法经营。经营中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良竞争行为;
3.安全生产。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近三年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产品质量合格。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及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
5.合法用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拖欠工人工资;
6.纳税信用良好。不存在轻微违法失信行为或行为已修复;近三年未发生偷、逃、骗税行为,不存在欠缴税款等;依法建账并进行合理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税法相关规定;连续3年A级纳税人优先考虑;
7.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认真履行借款合同,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逾期不偿还贷款、骗贷等不良行为;
8.承担社会责任。三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地方建设;
9.无法律纠纷及未履行债务。
(二)个人争当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逾期不偿还贷款、骗贷等不良行为;
4.有典型的诚信事例,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荣获往届“诚信之星”荣誉的不再参加本次活动。候选人和候选企业推荐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并填写《扎鲁特旗企业“诚信之星”推荐表》《扎鲁特旗个人“诚信之星”推荐表》《扎鲁特旗争当“诚信之星”信用承诺书》(另附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500字简要事迹材料),于3月2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于2025年3月,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近三年信用报告)、企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荣誉扫描件和1张个人蓝底证件照(企业外观形象照片)照片大小不低于3MB,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至旗委宣传部。
邮箱:zhaluteqiwmb@163.com,联系电话:18647690686
附件:

扎鲁特旗企业“诚信之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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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个人“诚信之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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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争当“诚信之星”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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